“为什么不行?”梦琪蹲在我面前,双手搭上我的膝盖,掌心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传过温热的体温,“这里没有别人,摄影师很专业,我也在场——就当作是给自己留一个纪念。你这么漂亮,身体这么美,不留下来多可惜。”
“我……”
“而且,”她压低声音,凑得更近了一点,几乎是贴着我的膝盖说话,“你想想,你每天穿那些包得紧紧的套装,连脖子都不露——你不觉得浪费吗?你的身体值得被好好看见一次。”
摄影师也开口了,声音平淡,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:“拍艺术写真,重点是光影和线条,不是色情。很多保守的女生拍完都说后悔没早点拍。”
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——手指纤长,指甲修剪得整齐,那是一双敲键盘的手,一双握笔签合约的手,一双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裸露过的手。
梦琪说得对,我确实把自己包得太紧了——上班是套装,下班是居家服,连约会都懒得打扮,那些压抑的、紧绷的、见不得光的东西,全都锁在衣料底下,锁在皮肤底下,锁在骨头里。
也许……就一次,把它们全都脱掉。
“……好。”我听见自己说,“我试试。”
梦琪眼睛亮得像中了奖,那光芒来得太快太亮,像是早就准备好了等我说出这个字。
她伸手绕到我背后,指尖勾�...
[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,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...]